解析:
九级伤残情形下,通常可享受一定程度的经济帮助补偿。
其中,若能明确证明该创伤系属工伤事故所引发,则受害职工有权获得一次性的伤残补助款项,其数额等同于履行正常工作职责期间连续9个月份的个人平均收入水平。
此外,在与用人单位达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这一决定时,亦有望获得一笔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资金以及一笔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资金,但具体金额大小则因地而异,变异颇大。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