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诉讼解约其法定要求需满足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必须存在真实且合法有效的合同解除事由,这种情况既包括依法律规定的取消事项,也包含了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达成的解约条款;
其次,对于解除权利的行使必须在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期限之内,不能无限制地拖延延迟;
再者,提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应当准确无误地送达至另一方当事人手中,若对方对此持有异议,则有权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对解除合同的效力进行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