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遭受损害之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已经届满,这并不意味着您丧失了全然获得胜诉的可能性。通常情况下,法院并不会自动根据诉讼时效已过而驳回您所提出的相关请求,除非被告方明确提出了时效抗辩。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搜集新近取得的证据,以便以此证明在时效期限之内您确实曾经行使过您的权利,或者是证明存在有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其它特殊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