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证据不足不起诉,系指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案件中的证据尚不足以判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或者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其主要适用的条件包含:
其一,据以定罪的证据存有疑问,且无法通过查证确定其真实性;
其二,对于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来予以证明;
其三,据以定罪的各个证据之间所存在的矛盾无法被合理地排除;
其四,依据现有证据所推导出的结论存在其他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