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一般的制度设计,署名权被界定为一种与人的个体直接关联的人身权而非与财物相关的财产权。署名权,作为体现作者独有的身份标识的重要途径,主要是指在其创作完成的作品之上署名为自己的权利。这个名词所代表的权力涵盖了多种具体应用,综合起来便构成了署名权本身的丰富内涵。通过明确上述内容,我们可以更为深入地理解、认知署名权,从而更好地维护此类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九条著作权人包括: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第十二条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为作者,且该作品上存在相应权利,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
作者等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认定的登记机构办理作品登记。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