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购房合同纠纷解决途径之四:洽商、调停、仲裁及法律诉讼
1.洽商:依据合同当事人之间真诚且和睦相处的原则,通过积极协商以妥善化解矛盾,此乃最理想的策略;
2.调停:若合同当事人无法就争议达成共识,则可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停。例如,倘若一方或双方为国企性质,便可申请上级部门介入调停。上级部门须在公正公平的立场上明辨是非,以调解为主,避免过度干涉行政事务;参与者还可以选择申请合同监管机构、仲裁协会、法庭等协商解决问题;
3.仲裁:若合同当事人无法自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诸位拒绝接受调解服务,可依照合同中所预设的仲裁条款或者双方在争议爆发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仲裁过程由争议双方自主聘请专家进行,公正公开,权威可靠,具有较强的约束力;
4.法律诉讼:若合同中未事先设定仲裁条款,且事前亦未对此达成任何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约定将争议诉诸法院,寻求司法解决之道。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