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面临购置房产后出现未完工建筑物或被称为“烂尾楼”的困境时,作为购房者您依然必须继续履行贷款协议以及相应的还款义务。然而,在此情况下,您也并非完全被动,仍有多种途径可供选择来应对此状况:(1)与银行进行友好磋商,寻求共识并达成双方均能接受的暂时性暂停偿还贷款的方案,在这一过程中,务必妥善签署相关的停贷协议以保障您自身的权益;(2)向当地司法机关发起诉讼,诉求废除已经缔结的房屋销售合约,待售房合同被依法解除之后,便有权申请解除与提供贷款的银行所签订之房屋抵押合同,一旦成功解除抵押协议,那么您所负担的贷款无需再支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