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
民法诉讼案件中的当事人
有一般当事人与诉讼当事人之分。前者指与某种法律事实有直接关系的人。后者一般是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原告人和被提起诉讼的被告人,称为“两造”。当事人双方均为诉讼主体。在中国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刑事诉讼案中的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以及民事诉讼中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 与某法律事实有直接关系的人。如买卖当事人,指与买卖契约有直接关系的买受人与出卖人。
新闻事件中的含义
与新闻事件直接有关的人物,是记者采访的重要对象,也是获取第一手材料的新闻来源之一。新闻事件的直接参与者。当事人在事件中处于主体地位,本身就是新闻事实的组成部分,也是记者采访的主要对象。记者为获得充分的材料,要尽可能采访新闻事件的当事人。
保险业
保险常用名词。指签订契约主体的双方,法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在保险契约签定中的当事人具体指投保人和保险人。
[编辑本段]民法含义
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执或受侵害,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的裁判或者调解书约束的人。
[编辑本段]主要特征
(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与案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即争议的民事权益属于自己的或受其管理支配的,没有这种关系参与诉讼的人,不是诉讼当事人;
(3)受人民法院的裁判、调解书的拘束。当事人在不同的程序中有着不同的称呼。在第一审程序中,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原告。应诉的一方当事人称为被告。在特别程序中,因选民资格案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当事人称起诉人。
[编辑本段]新闻当事人
与新闻事件直接有关的人物,是记者采访的重要对象,也是获取第一手材料的新闻来源之一。记者在采访中应尽可能访问有关的当事人,并注意了解对象的情况与特征,适应对方的习惯、个性与活动方式。如果正面采访当事人遇到困难或无法深入,可采取侧面访问的方式,选择事件的其他参与者、目击者或知情人。 对当事人提供的情况要注意核实,尤其当不同当事人提供的情况互有出入或相互矛盾时,更需要弄得水落石出,切勿简单地取此舍彼。在采访过程中,必要时应向当事人说明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原则,提醒他们以负责的态度提供准确的事实。
[编辑本段]诉讼当事人
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执或受侵害,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的裁判或调解书约束的人。但在少数情况下,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就他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诉讼的人也可成为当事人,如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破产财产管理人等。 当事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当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狭义的当事人专指原告和被告。 当事人的特征
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执。
3、能够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消灭。
[编辑本段]法律界定
当事人的确定
当事人的确定,就是指在具体的诉讼案件中决定何人为当事人。 在实体利害关系当事人的定义下,确定当事人或者是以实体法为标准,或者是以判决所认定的利害关系人为标准。但是,根据程序当事人的概念,当事人应当在诉讼开始时就加以确定,诉讼主体地位不应当依其是否为实际的利害关系人而定,是否成为当事人也无须等到法院审理案件之后确定。所以,当事人应当在原告起诉时确定。 中国民事诉讼法对原告和被告的确定采用了不同的标准。具体来说,它要求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而被告只...展开全部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