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所有权争议的房地产,在正常情况下是被禁止抵押的。因为这类房产由于权属纠纷尚未解决,所以不能进行抵押登记程序,进而也不能依据法律规定赋予其抵押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抵押权自完成登记之日起开始生效。若未经过相应的登记环节便不可产生法律效应,并且不为第三方所认可和保护。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