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的办理时间,主要取决于各司法机构的办事效率以及案件本身的具体特性。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当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皆有权依法作出采取该措施的决策。而实施这项行动则将由公安机关全权负责。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针对酒驾案件的取保候审办理时间可能会因案情复杂性、当事人个性特点、司法机构的工作量以及资源调配等多种因素所左右。假如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均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且司法机关的运作效率较为高效,那么取保候审的申请审批流程或许能够相对迅速地得到解决。然而,当涉及到案件需要深入调查或者存在其他复杂情况时,办理时间也许会出现相应幅度的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