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投案自首作为法律明确规定的酌定从宽或减轻刑事处罚情节,在实际量罚时必须兼具考量犯罪性质之严重性、情节之轻重以及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多种复杂因素。通常而言,对于犯罪行为较轻者,法庭可予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甚至依法作出免于刑事处罚的决定;而对于犯罪行为较为严重者,则可适度减少基准刑的20%-4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