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彩礼退还的相关事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便是在婚姻双方尚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前提下;
其次便是尽管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然而双方却未能真正意义上地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
再者就是在婚前给予对方彩礼,并且这种行为直接导致了赠予方的生活陷入困境。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最后两种情况都必须建立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基础之上。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彩礼退还的具体金额将依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长、是否育有子女、财产的使用情况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考虑和衡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