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普遍来讲,法庭裁定的赔偿金通常是直接交付予相关权利人。
然而,若遇到某些特定的情况,如法庭需对赔偿款进行合理分配或有其他特殊条款的制约,则可能会先将赔偿款转至法院,由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妥善处理。从常规角度出发,法院执行的主要宗旨在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应尽可能地将赔偿款直接支付给相关权利人,以便提升工作效率并切实保护他们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