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上,男方未能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并没有权利以此为由断绝与其子女的亲子关系。亲子关系,一种基于血脉延续而自然形成的亲密联系,具有无法抹去、不可割裂的特质。尽管男方此举已然触犯了法律条例及道义规范,然而无法作为断绝亲子关系的依据。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抚养子女乃为人父母所必备之法定责任与义务;若男方选择逃避或推卸这一责任,那么母亲或者其他合法监护人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应尽之抚养职责,并强制执行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