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常情况之下,若保险合同中所明确列明,核定与评鉴伤残程度所需的相关费用将由投保之保险公司负责承担。
然而,若证券合同并未对此进行明确阐释,那么此部分费用可能需要责任方或者申请者决定是否自行承担。最终这部分费用的归属问题还需依据保险条款所做的确切规定和对于事故责任的清晰辨识来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