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离婚事宜时,关于子女监护权的裁决主要是以保障子女权益为主导原则进行衡量判断的。普遍而言,法律首先会关注并重点关注的是子女的实际年龄段、身体心理健康状况,以及父母双方所具备的抚养能力与基础环境等方面的要素。若是孩子尚处于未满两周岁的阶段,那么保护其权益的首要责任往往会落在母亲身上;倘若孩子已经达到或者超过了两周岁,但父母双方仍然无法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共识,法庭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人的最佳权益为原则进行裁决。当子女年满八周岁以后,法庭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以此作为最终的裁决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