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还没真把钱投进去的那位股东还是得为公司的债负责任!要是公司到期还不起欠款,而且自己家底都不够抵债或者是明摆着缺钱还账了,那这个没出过钱的股东就得拿出他没出的那份来赔给人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