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失职罪跟渎职罪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他们在主观想法和实际行动上有所不同。
首先说失职罪,这个罪名赖以成立的要求就是你得有疏忽误判的情况发生,也你本来应该能想到你的行为会让我们的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很大的伤害,但是因为粗心大意或者自以为是的想法而没有意识到,或者虽然意识到了风险,却觉得自己可以避免这种后果。再看看渎职罪那边儿,这类犯事儿的人通常都是明知故犯,主观上就是故意的。具体到行动上,失职罪就是表现为你没有去执行、错误地执行了你的工作任务,或者干脆就撂挑子不管了。
至于渎职罪,那就是他们在工作中胡乱使用权力、不负责任或者发呆似的在岗位上混日子之类的状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