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你打官司的时候,如果证据不够的话,法院是不可能故意拖着你的案件不让它有结果的。一般的做法就是看你这个案子到底是什么情况,然后让你再去找找更多的证据,或者就用现在已经找到的这些证据来给你判个结果。但是如果真的是因为证据的原因导致案件没法及时解决,那法律上也有规定的,一审普通程序的时间一般是六个月,如果有特别的情况需要延长的话,得经过我们法院院长的批准,最多能延长到十二个月;如果还是要延长的话,就要上报给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了。简易程序的话,时间就只有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