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从法院立案直至开庭,其间所需时长往往会因地区差异、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以及具体案件的复杂程度而产生变化。通常而言,这一期间大概为一至两个月左右,不过也存在超出此时间范围的可能性。若案件较为简易,双方之间争议较小,那么所需时间可能相对较短;而要是案件复杂,例如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诸多争议问题,就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用以准备以及安排开庭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