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务犯罪的量刑过程中,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关键的情节:自首、立功、坦白、积极退赃以及认罪认罚等方面。其中,自首是指罪犯在实施犯罪后能够自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并且对于自身所犯下的罪行进行详细且真实的陈述;而立功则是指罪犯在犯罪活动中有机会揭露其他人的犯罪行为,这些被揭露的违法行为经过核实确实存在,或者罪犯能够为警方提供关键性的线索,进一步推动其他案件的侦破工作等具有显著立功表现的行为;坦白则是指罪犯对自身所犯下的罪行进行如实交代;积极退赃则是指罪犯主动将通过犯罪手段获得的非法财产退还给受害者或国家;最后,认罪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且诚实地向司法机关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对于司法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任何异议,同时也愿意接受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并签署相关的具结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