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夫妻感情破裂面临离婚的情形下,彩礼是否应当退还,需依据具体状况予以判定。通常而言,若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然而实际上并未共同生活,又或者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致使给付人生活陷入困难,那么彩礼应当予以退还。不过,倘若彩礼已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便有可能出现不全额退还或者不予退还的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