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这就是所谓的“上诉不加刑”原则!这个原则主要就是用在只有被告人才去上诉的那类案子里头。比方说,如果被告对一审法官判他有罪、怎么罚等等方面不满意的话,他就可以去上诉了。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保护好被告的上诉权,免得他心里慌乱,让他能够充分利用法律给他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上诉不加刑及其限制】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