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材料这玩意儿在一审立案的时候,那可是根据案件类型不同就有所差别的。咱先说说有哪些常见的证据材料。像书证,这可是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比如说合同、借条之类的,它们就像是案件的小秘书,默默记录着关键信息。还有物证,要是有损坏的物品,那可就是物证,就像是案件现场的小哑巴,无声地诉说着什么。证人证言也不能少,证人得出具书面证词或者到法庭作证,这就好比是案件的小喇叭,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大声说出来。视听资料也很重要,像录音、录像这些,就像是案件的小眼睛,记录着当时发生的场景。电子数据也不能落下,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啥的,就如同案件的小尾巴,也藏着不少有用的信息。
另外,与案件相关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之类的也得准备好。反正,不管是啥证据材料,都得围绕案件的关键事实,必须得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这就像一个金三角,缺了哪个角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