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欠款离婚能否规避债务问题,答案是否定的。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除非具备充足的证据证实该债务仅属于配偶中的某一方个人财务义务,否则在法律定义范围内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便婚姻关系解除,对于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双方仍然负有共同偿还的法定义务。在此情况下,债权人依旧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力,可继续就已离婚的配偶双方提出追索要求。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离婚程序中,夫妻共同债务必须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若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债务或财产归属各自主张,则需由双方协商解决债务清偿事宜;如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