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门是负责颁发结婚证书及执行相关手续的官方机构,在这里,您确实可以了解到关于另一方的婚姻状况,然而,请注意,婚姻情况属于个人隐秘,除非在特殊情况下,例如,法律裁决需要,否则,民政部门绝不会将他人的婚姻状况加以公开。倘若面临此类特殊状况,也可考虑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查询:
1、首先,登记结婚的双方应各自出示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和户口本,并向民政部门提交查阅申请;
2、其次,若由于某些原因无法亲自前往民政部门查阅,当事人亦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查询。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