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追索拖欠款项的法律程序中,需要提交以下类型的证据作为支持主张的依据:
首先,需要展示出能够确认涉案各方(即原被告或第三方)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其次,需出示能够证实买卖合同及其附属的担保合同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
第三,提供足以说明合同履行状况的证据。为了确保裁判结果能够依常执行,我们还可以向法庭提出诉讼保全的申请,同时也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以供审查。在提起诉讼时,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原告必须是与案件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
其次,必须明确指明被告的身份;
再次,必须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并附上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
最后,所涉及的争议事项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且该法院对该案件拥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