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因驾驶员酗酒后驾车导致他人人身伤亡的情形,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之明确规范,保险公司需在给定的赔偿额度上限内垫付伤者的紧急救治所需款项,同时他们享有向责任人追索赔偿款的权利。
然而,对于由此直接引发的受害人财产损失部分,保险公司将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