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血缘的解除往往涉及到领养关系的解散,其途径涵盖了以下几种:
第一种为协议解除。在此过程中,领养方和送养方或已经长大成人的被领养者可以共同签订协议来决定终止领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前往民政部门进行登记以证明领养关系的正式解除。
第二种是诉讼解除。如果领养方与送养方在协议解除的问题上产生分歧,双方可以求助于人民法院并通过诉讼程序解除领养关系。当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之间的关系恶化至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时,也可以通过法院的调解或者判决来结束领养关系。关于领养关系解除的法律效力,领养关系一旦解除,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将立即消失。而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则会自动恢复,但是对于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否要恢复,这可以由各方协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