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婚前保证书并非一定具备法律约束力。唯独当此类保证书在保持诚实信用之原则以及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签订时,方能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
同时,该保证书应当由提供担保者亲自撰写,其内容务必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且不得出现虚假陈述等不实信息。
此外,落款处则需签署保证一方的姓名,并注明签署之日。
然而需要我们注意的是,若该保证书涉嫌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存在主体资格不符等问题,那么它将被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