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挪用公款高达1,800,000元人民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已经可以认定为“数额巨大”了。关于挪用公款罪行的判决结果,主要是依据行为人所挪用的金额大小及其情节轻重来进行衡量。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若行为人在挪用公款后未能及时归还,那么其量刑将会更为严重。
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还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挪用公款的实际用途、是否有归还的意愿以及其对自己罪行的认识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