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财产继承权的争议若提起诉讼,其法定时效为三年时间,自继承人明晓或应有所了解其权益遭受侵害之日期起,开始进行计算。
然而实际情况中,如继承事宜自源头算起已逾越二十年,则不能再次发起此类上诉程序。在此过程中,需特别关注确认权益被侵害的确切起始时刻。例如,若有其他继承人擅自处理了本属于您应得的资产继承份那么诉讼实效会从您所察觉到此非法行为之时开始予以计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