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单位偷逃税款的惩戒力度依据于其涉案金额及所占税务应缴纳比例而定。若单位实施偷逃税款行为,涉及款项庞大且已超过应纳税额的10%以上,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刑罚,同时还需缴纳罚款;倘若涉案金额更为巨大,且已占据应纳税额30%以上,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仍需缴纳罚款。对于单位犯罪行为,将依法判定罚金,并对负有实际管理与执行职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参照上述条例予以惩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