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事实婚姻的情境之下,双方均享有合法权利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所谓事实婚姻,乃是指在未依法办理正式结婚手续的前提下,但却满足了婚姻实质性条件的特殊状况。在此种情形下,双方在共同生活过程中所积累的财富,理应被视为共同财产并予以妥善处理。若双方决定结束这段关系,那么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便可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
如若协商无果,则可诉诸法律途径,请求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