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信用卡套取现金额达到一定标准便存在涉及违法犯罪的可能。需特别指出的是,依照量刑标准,对于恶意透支行为,当其金额介于五万元以上且不到五十万元时,应被视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所规定的“数额较大”范畴。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超越了规定的信用额度或规定的还款期限实施透支行为,并且在发卡银行经过两次有效催收后,逾期满三个月仍旧未予偿还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