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个人所得税各方减免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个人所得中涉及到的国债及由国家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此类收入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次,对于按照国家规定得到的补贴、津贴,以及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也可视为免税范畴之内;此外,保险理赔款同样无需纳税;除此之外,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等等福利待遇,都在免税范围之内。
其次,对于残疾人士、孤寡老人以及烈士家属所获得的个人收益,以及因为自然灾害造成巨大损失的情况,均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减税优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