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婚后由夫妻双方父母共同出资支付房屋的首次购置款项,其究竟属于哪一方的财产,这一问题并不能直接给出明确答案,而是应参考具体的法律和事实情况来做进一步判断。譬如,若父母明确表明自身对此次提供的资金援助是对唯一的某位子女的赠与行为,且房产的所有权已依法登记至出资人子女的名下,那么此种情况我们一般会尊重并认可父母的意愿,将首付款部分视为该子女的个人资产。然而,如果与上述情况相反,即未有任何形式的明确声明是对某人一方的赠予,则该笔款项很可能被视作父母对夫妻双方所实施的赠与行为,归属为夫妇二人间的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