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诉讼费用的承担并非必然由被告一方支付。通常情况下,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不过,若胜诉方自愿承担此费用,则属于例外情形。在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将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判定当事人各自需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针对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情况,人民法院会根据当事人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来确定其各自应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对于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倘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费用的承担必须综合考量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方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