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行政拘留的时间是不会达到或者超过二十天的。然而,如果同一个人犯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那么就应该分别进行裁定,然后将这些裁定合并执行,而这种情况下,行政拘留的合并执行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天。举个例子,某个人如果同时触犯了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殴打他人这两种违法行为,法院可以分别裁定对其处以十天以及五天的拘留,当这两种处罚合并执行时,拘留期最长可以达到二十天。另外,在刑事案件中,如果存在特殊状况,比如犯罪嫌疑人涉嫌多项罪名,在侦查阶段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又有需要延长的法定情形,那么拘留期限可能会接近甚至达到二十天,但是这并不是简单的拘留,而是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