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销售存在有毒或者有害物质的食品金额累积达到了人民币10万元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这种行为可被划归为情节严惩的范畴内。为此类违法行为的性质所决定,罪犯往往将会面临被判处五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处罚。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无疑对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被视为一种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处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具体量刑环节需要充分考量犯罪的性质、情节、所带来的潜在危害、以及被告人是否真诚悔过等多重因素,以确保量刑公正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