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双方应在平等的基础上设定权利和义务,这可是符合我国法律原则与公平原则的。正常情况下违约责任可不能只给一方约定。
要是合同里只约定了一方的违约责任,这很可能就被看作是显失公平的,那这个条款在法律上的效力就可能有毛病。
不过,在一些特别的情况下,就像一方在交易里有着特别明显的优势地位,另一方为了能做成这笔交易,接受了这种不平等的约定,而且这个约定又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这样的约定在形式上倒是能成立。但是哪怕这样,一旦有了纠纷,法院在审理的时候,还是有可能按照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去调整这种明显不公平的违约责任约定的。所以为了保障合同的稳定性和公平性,最好还是在合同里给双方都合理地约定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