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般而言,针对债务纠纷而引发的法律程序中的诉讼时效期通常设定为三年期间。在此期限之内,债权人有权向司法机构申请并提交申诉,依法请求债务人履行其应付的债务责任。但是,如果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限届满且仍未提出相关申诉,那么债务人可能就会以此作为抗辩理由。然而,若诉讼时效期间内出现诸如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特殊情况,则诉讼时效将会依照相关规定被另行计算或者暂停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