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立案侦查所涉及的时间限制,其具体情况将因案件种类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来说,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之后,进行侦查羁押的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两个月。然而,若遇案情复杂且期限届满仍无法完成调查工作的案件,则可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适当延长一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此外,若存在诸如交通极为不便的边远地区所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或是有着较大规模的犯罪团伙参与的案件等特殊情况时,同样可以再度寻求予以适当的延期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