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因故意伤害行为而导致他人轻伤二级的损害赔偿事项中,赔偿金额范围主要涵盖了医疗费用、陪护费用、误工费用、营养补助以及交通费用等方面内容。然而,其具体的赔偿金额并无严格划定的衡量准则或数值标准,而必须依据受伤方的实际经济损失状况来综合评估和确认。以医疗费用为例,其应根据实际产生的各项治疗开支情况进行精确计算;与此同时,陪护费用则需参考陪护人员的实际经济来源及提供陪护服务所持续时间为主要考量因素;针对误工费用的核准,亦是依照受伤方的经济收入水平及其误工所耗用的具体时长来进行核算。一般而言,此类赔偿金额的范围可能会跨度于数万元至十余万元之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