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机构会于现场勘查工作结束之后的第十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若涉及到有关检验或鉴定的问题,它们应在收到相关检验报告及鉴定意见后的第五个工作日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然而,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机构会在查获涉案的交通肇事车辆及其驾驶员后的第十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此外,如果案件需要进行检验或者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机构也有义务在收到相关检验报告及鉴定意见后的第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