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事故责任认定书,若您对此存在异议且拒绝签署,这也是完全合法合理的行为。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您的不予签字并不影响到该认定书法律效力的取得和确定。若您对认定书所下定论产生质疑,应在规定时限之内及时提出复核申请。虽说您未进行签字确认,仅表示了对评定结论的否定态度,但却无法阻止认定书正式生效并产生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