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谋取暴利为目的的前提下,聚集众人参与赌博或者将赌博作为主要职业活动的行为,即构成了赌博罪责。至于赌资金额这一范围的衡量,并未能确立全国统一且明确的标准,而是交由各地区依据当地实际情况予以明确。原则上来看,当涉及到组织三名或以上人员进行赌博活动,且抽头渔利所得累计达到了五千元人民币以上;赌资总额累积超过了五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及参赌人数累计超过二十人以上等情况时,便有可能被判定为是聚众赌博的违法行为。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于赌博罪行的认定,并不仅仅局限于赌资数额的大小,同时也会综合考虑到赌博的具体形式、规模、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若您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了与此相关的问题,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