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死刑缓期执行被减为无期徒刑之后,一般的情况是无法获得假释的。这主要是由于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他们所犯下的罪行往往具有相当程度的严重性。而假释的实施则需要对诸多因素进行全面的考量,其中包括了罪犯在服刑期间的改造表现等等。因此,对于这类罪犯来说,即使在服完一定的刑期之后,如果确实展现出了悔过自新的良好表现,仍然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与评估,并且通常情况下,这些条件都会变得更加苛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