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合同保全制度之中,撤销权的消灭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第一、被撤销事项的当事人自知晓或理应知晓该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未能实施撤销行为;
第二、当该当事人了解到撤销事项后表现出明示的反对撤销或其实施了非撤销行为等手段,来选择放弃撤销权。
然而,超过五年期限仍然未行使撤销权并不属于上述情形之一。撤销权的行使旨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权利的不当使用和滥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