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男方并无可指摘之行为然而女方提出离婚诉讼时,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需要进一步从多个角度来通盘分析和权衡。这其中包括子女的年龄段、个人意愿、父母双方所处的经济环境以及实际的扶养能力等等方面。当子女仍处于哺乳阶段时,父母间的争议往往将会聚焦于抚养权问题上,此时一般会把抚养权判给该阶段的主要照顾者即女性。但是,当子女已经建立了一定的自我意识后,他们的意愿同样将会被法律严格考量。假如男女双方在抚养条件上不相伯仲,那么法院有可能会优先选择能够为子女提供更加具有稳定性且有利于成长的家庭环境的那一方来担任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